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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郑州,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,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▶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,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,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.6%。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,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,不划入个人账户。 ▶曾在国有、集体企(事)业单位工作,并在本市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,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,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.6%一次性补齐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,并自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,不划入个人账户。 ▶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,应当按规定为职工本人一次性补足欠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,并缴纳滞纳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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