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导航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政策导航  

退休时缴纳年限不够可以补缴吗?补缴标准是什么?

2025-9-18 11:23|发布:河南万宝盛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|点击数: 19

在郑州,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,是可以一次性补缴


▶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,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,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.6%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,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,不划入个人账户。


▶曾在国有、集体企(事)业单位工作,并在本市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,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,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.6%一次性补齐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,并自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。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,不划入个人账户。


▶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,应当按规定为职工本人一次性补足欠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,并缴纳滞纳金



分享到:
  最新动态
  联系我们

联系电话:0371-56615858
电子邮箱:hnwbshhr@163.com
网  站:www.wbshhr.com
公司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6号
CopyRight 2016-2023 河南万宝盛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08793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