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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: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费均属违法。 为充实工作力量,优化队伍结构,努力建设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,按照《公务员法》《公务员调任规定(试行)》和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等有关规定,经县委同意,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。现通知如下: 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,其中统战部行政编制1名、侨联行政编制1名、统战部事业编制4名。 1.全县机关(单位)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; (二)不得报考的情况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 1.报名。报考人员要在2021年1月25日至27日18时,将报名材料送至县委统战部办公室(县综合楼三楼东头路北)。联系电话:0393—7222597。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: ①《县委统战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,粘贴近期2寸免***正面彩照,并提供同版2寸照片两张及电子版,注明姓名和单位);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③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随后提供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); ④个人征信报告; ⑤单位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。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。 2.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,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,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。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:3,达不到比例要求的,相应核减选调人数。 本次选调共分2次笔试,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考试总成绩100分,其中第1次笔试成绩占50%,按照1:3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2次笔试人员;第2次笔试成绩占50%。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笔试,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按照选调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标准参照现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。组成考察组,对考察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重点考察政治表现、工作表现、文字工作能力和群众认可度。 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,并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无异议的,试用6个月。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,经县委统战部部委会研究后,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,办理调入手续。不符合调入要求的,安排回原单位工作。 严格工作纪律,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,将予以严肃处理;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、打招呼,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。 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决定。 附件:中共清丰县委统战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x 中共清丰县委统战部 2021年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及下载附件链接:http://www.chinasydw.org/202101/1558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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